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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0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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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条件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养护分公司第三片区项目部安全环保设施、防护用品采购组织方式已完成内部审批程序,项目部及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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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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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2.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同时具备销售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资质。

3.投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以及“重点关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4.投标期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5.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6.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性供应方”库。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售的方式。线上发售方式:将加盖公司鲜章的以下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742414834@qq.com,逾期不再发售。

①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账号)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买标书费的银行回执单。

线下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提供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买标书费的银行回执单、营业执照扫描件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二段713号长安汽车三楼养护分公司三片区安全环保科办公室领取。

因标书购买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要求完成登记报名程序被招标人认定为报名不成功的,标书购买费不做退还,投标单位所有的经济及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获取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

注:标书购买不接受现金,请将购买费公对公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5 297 632 695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双楠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VA00004养护分公司三片区项目部安全设施、防护用品采购招标标书购买费”,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 5月 15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二段713号长安汽车三楼养护分公司三片区项目部安全环保科。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养护分公司三片区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二段713号长安汽车三楼养护分公司三片区项目部

电   话:15008438208、18708238878   纪检电话:028-26375162

联 系 人:魏先生、孙女士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养护分公司三片区项目部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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